福建省2007年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报告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08年4月)
2007年,全省广电系统以迎接、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为主线,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动广播电视事业继续快速、健康发展,在广播电视宣传、公共服务、依法行政、改革创新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全省广电系统的凝聚力、执行力进一步得到增强。
一、积极推进宣传创新,舆论引导正确有力
全省各级广电部门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福建改革开放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舆论氛围积极向上。为十七大召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是2007年广电部门首要的政治任务。全省广电系统从4月份开始就相继召开了以迎接和宣传十七大为主题的一系列专题会议,及时传达部署要求,指导、协调各级广电部门将各项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广电媒体大力推进宣传创新,改进报道形式,提高引导能力,增强宣传实效。各级广电媒体突出主题,营造氛围,突出做好了迎接、宣传、贯彻十七大的一系列宣传报道,全省推出了《喜迎十七大•海西谱新篇》、《聚焦十七大》等543个宣传十七大的专题(专栏);突出做好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海西建设的宣传报道;突出做好“5•18”、“6•18”、“9•8”、纪念香港回归10周年、纪念建军80周年等重大活动宣传报道,主旋律突出,导向正确,社会反映较好。各级广电媒体突出特色,营造氛围,开设了《海西连四方》、《和谐福州•魅力闽都》等一大批关注地方建设和活动的特色节目栏目,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很好地发挥了广播电视宣传阵地的作用。各级广电媒体突出民生,营造氛围,通过新办《与我同行看南平》、《百姓视点》、《1017民生话题》等众多栏目节目,让声屏更多展现各地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新成效。各级广电媒体还办好“政风行风热线”等栏目节目,较好地发挥了舆论监督作用。省级和各有关设区市广电部门积极推进对台对外宣传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各级广电部门服务中心,导向正确,舆论引导有力,为全面推进“海西”建设提供了坚实的舆论支撑。
(二)宣传能力不断增强。适应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的需要,全省各级广电宣传阵地不断壮大,宣传能力不断加强。截止2007年底,全省共有广播电台10座、电视台10座、广播电视台63座;全省共开办公共广播节目86套(省级6套,地市级21套,县级59套),全年共播出499828小时47分,增幅0.29%;全省共开办公共电视节目37套(省级10套,地市级25套,县级2套),全年共播出319756小时04分,增幅1.10%。对外广播电视的宣传也逐步增强,全省开办对外广播节目3套,全年共播出9734小时30分;开办对外电视节目2套,全年共播出17520小时。各级广电部门积极推进宣传内容、方法、手段、形式等方面的创新和策划工作,典型报道和新闻评论等得到改进和加强。适时进行节目栏目的改版,广电频率频道专业化、品牌化取得一定成绩,广播电视作为省内主流媒体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不断加强和显现。同时各地还拓展了网上广播电视节目宣传的新渠道、新阵地,积极引导网上舆论。厦门广电集团等三家媒体获批开展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据统计,截止2007年底,省广电集团、漳州、泉州等市广电媒体网站访问人次已累计达到百万左右,省广电局、厦门广电局、三明广电局网站也已累计访问十万以上,泉州电视台开设的“闽南语论坛”在国内论坛网站点击率创下新记录。
(三)精品工程成果丰硕。各级广电部门强化节目创优的措施,促进精品创作。省广电局积极通过节目评奖、开展理论研讨等方式,积极引导全省各级广电节目创优工作。全年共评出福建省广播电视奖作品503件,并对2006年的531件获奖作品进行了表彰。各级广电媒体不断推陈出新,全年新设栏目154个,调整栏目195个,改版栏目82个,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泉州市广电局建立了节目月评和季评制度,并依托广电报建立每周评稿制度,推动节目制作水平的提高。我省广播剧《秋日里的野芒花》、电影《我的母亲赵一曼》、电视剧《施琅大将军》等作品获“五个一工程”奖,《金门日记》、《连战祖地行》等分获中国新闻奖和中国广播电视大奖。我省17个节目(频道、栏目)在2007年广电总局组织的相关评审中获得2005、2006年度全国少儿节目精品及动画精品专项资金奖励183万元,奖励的项目数和总额均位列全国前列。福州市投拍的重大题材连续剧《船政风云》在中央台播出。厦门青鸟创作的动画片《嘿!星星狐》被广电总局作为优秀片推荐。
二、农村重点工程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福建省各级广电部门克服困难,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无线覆盖工程等农村重点工程建设,广播电视事业取得快速发展,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日臻完善。
(一)村村通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全省在历年来完成行政村、80户以上自然村、50户以上自然村的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后,按照国家关于“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总体部署,大力推进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努力实现广电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详见表一)。2007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省广电局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于2007年3月召开全省新时期村村通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启动全省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国家对福建省苏区县的村村通建设资金予以补助。福建省各级广电部门强力推进工程建设,全年投入首批省级建设资金2634万元,市级建设资金1297.6万元,完成3785个村村村通,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厦门市、漳浦县、长乐市等提前全部完成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在各级发改和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以转星调整工作为契机,投入3597.59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961.3万元),完成了3695个已建村村通卫星接收机的“模改数”任务。为总结经验,鼓舞士气,省广电局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表彰了48个50户村村通工作先进集体和109名先进个人,并有5个集体和10位同志获全国表彰。为了让广大农村群众特别是边远地区的群众能收听收看到北京奥运会的广播电视节目,在广泛征求地市意见的基础上,省广电局提出并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动员实施“迎奥运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计划在北京奥运会前(2008年7月)提前完成“十一五”时期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全部任务,获得省委省政府高度肯定并定为2008年惠民实事之一。
表一 福建省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进程表
时 间 进 程
1996年 实施“百乡千村”广播电视覆盖建设,完成90多个乡镇和近1000个行政村的覆盖工作
1997年-1998年 实施农村广播电视建设工程,解决了2000多个行政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问题
1999年 完成1657个广播盲区行政村和1721个电视盲区行政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建设工作
2000年-2002年 配合省委、省政府的农村“五通”工作,完成1200个80户以上盲点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建设任务
2004年-2006年 完成1979个50户以上广播电视“盲点自然村”和421个“返盲行政村”的通广播电视任务。
2007年- 全力推进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完成首批3785个20户以上自然村。
(二)无线覆盖工程建设有序推进。根据国家部署,全省各级广电部门认真做好各个高山台站的调查摸底工作,认真研究并完成了2007年省、市、县三级农村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的频率规划。在组织实施并完成农村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建设7个骨干高山发射台站的更新改造任务后,在2007年分两阶段推进其余43座高山台站的改造工作。农村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已投入国家建设资金6023万元,计划于2008年6月份前完成。截止2007年底,全省实有微波站289座,微波线路9385.78公里,其中数字微波线路1572.98公里。全省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达97.05%、98.25%,分别比上年增长0.06%、0.1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全省无线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达92.73%、84.47%;农村无线广播覆盖人口2112.39万人,电视覆盖人口1918.34万人。
(三)工程运维管理得到加强。省广电局研究出台《福建省“十一五”期间公益性广播电视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加强了对公益性广播电视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全省投入400万元村村通工程运行维护经费和602万元无线覆盖工程运行维护经费,并逐步建立各个高山发射台站运行情况的自动监控系统,着力推动各地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全省各级加强了广电抗灾救灾工作,共投入救灾重建资金1871.59万元。宁德市制定下发《关于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了对公共服务工程建设的长效管理。
三、加强机制和设施建设,安全播出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全省各级广电部门和机构始终高度重视安全播出工作,坚持不懈地加强机制和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处置和防范能力,顺利完成了包括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等在内的全年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任务。
(一)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转星调整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上级要求,2007年初全省组织开展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调查摸底工作。省委、省政府于7月30日召开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并成立领导小组。各级广电部门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及时发布技术参数和咨询热线电话,培训技术骨干,采取分片包干、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等方式强力推进。省广电局多次派出督查组,编发跟踪督查简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在完成调整任务后,全省各级广电部门开通热线,接受群众投诉咨询,做好补缺补漏,使整体工作居全国前列。在限期一个月完成的转星调整工作中,全省各级共投入资金730万元,印发宣传材料22万份,操作手册2.5万份,培训人员6千多人,派出技术人员9千多人,派出督查组291批次,完成转星21.56万面。
(二)安全播出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各级加强预案演练,落实各方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运行机制。坚持重要保障期主副岗值班制,加强值班督查,并实行季度通报、半年例会制度和人为责任及重大事故的一事一通报制度。全年向有关单位发出事故、故障整改报告262份,加强了播出传输事故的督促整改。
(三)技术保障能力建设持续推进。进一步健全安全播出调度指挥平台,加快推进全省广电监测网改造,完成全省安全播出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全省广播电视监测数据短信发布系统建设,协调完成我省广播电视信号经国干网传至北京的第三通路建设,提高了全省应急工作的能力和效率。全省监测网全年累计监测广播节目367920小时、电视节目411720小时,共发出预警信息28762条、监测告警信息7763条。全省各台内停播率均优于技术维护标准规定值。
四、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运用,行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水平稳步提升
全省各级广电媒体加快数字化网络化进程,依靠数字化网络化全面提升行业发展能力,不断增强行业的竞争力。
(一)有线电视数字化工作进展较快。省政府2007年2月12日召开会议,正式启动全省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省广电集团和各设区市加快信息、节目、传输、服务等平台建设,完成数字电视机顶盒招标和收视维护费标准的制定发布。省广电局作为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的监管部门,确立建设方案审批制度,要求各地有线数字网必须完整传送省台10套电视节目,并积极开展全省有线数字电视省级监管平台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福州、泉州、厦门、漳州等市有线数字电视进展较快,整体服务水平得到提高。截止2007年底,全省数字电视用户达到75.81万。
(二)积极推进有线网改造。结合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和村村通工作,各地加快市、县有线网改造和联网进程,有线电视用户增长较快。全省有线广播电视总用户数达490.59万户,同比增加43.20万户,增幅9.66%,有线电视入户率51.29%。全省农村有线广播电视用户继续发展,达252.88万户,其中有226.72万户农户与全省有线广播电视网实现了联网。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率41.70%。福州市完成有线电视网络改造300个行政村和市区双向网改造40万户。漳州市实现芗城区网络与市网整合,新开通150个光节点。泉州市完成市区至各县(市、区)光缆干线环网建设200多公里,完成112个光节点的双向网络改造验收。莆田市投资524万元完成全市65个有线网络新建和升级改造。南平市实现延平区网络与市网整合,积极寻求电信网络运营商合作,租用光缆、共杆建设、联合建设等方式完成全市78%行政村的光缆联网。厦门、漳州、龙岩等三家电视台6月15日实现节目信号相互覆盖,促进地区间联合和共谋发展。
(三)加快台内数字化及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总局发布的《电视台数字化网络化建设白皮书》等要求,各级广电媒体加快采编播等设备的更新改造。漳州投入1300多万元,购置或改造电视台设施设备,广播节目播出各项技术指标均达甲级台标准。泉州完成电视台数字播控中心扩容、数字频道播出系统、虚拟演播室和非线性制作网络的建设,正实施两个演播厅改造。晋江电视台600平米演播厅顺利开播。龙岩、南平加快数字化综合大楼的建设,龙岩广电中心大楼已完成投资5000多万。莆田、三明、宁德等市也加快了采编播设备设施的数字化改造进程。目前,厦门市、三明市、泉州市、福州市、宁德市、漳州市的广播电视中心大楼已投入使用,新的福建广电中心已经完成封顶并加快内外装修工程建设,也将于2009年10月前投入使用。
(四)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各级广电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全年投入资金1.04亿元。积极发挥省广播电视科技委作用,定期组织各分委员会开展科学研讨活动,为全省广电发展提供科技决策服务。组织完成对4家企业管理体系及申请入网产品的抽检工作。依托省广电科技委认真开展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和科技论文、项目的推荐工作。全省共有8个广电节目分获总局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一、二、三等奖),2名技术人员获得全国广电系统技术能手称号,4件作品获得总局科技创新科普类奖,2篇论文获得全国广电系统优秀科技论文奖。
五、广电行业经济实力继续增强,财政与社会资金投入再创新高
全省广电行业实际创收能力继续提升,经济实力继续增强,同时政府财政投入和社会非公有资金投入保持继续增长,广电行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一)广电行业的经济实力稳中有升。全省广电行业全年总创收收入29.14亿元,增幅24.17%,在全国仍排在第11位,但与第10位的差距有较大幅度缩小。其中:广告收入14.75亿元(广播广告1.37亿元、电视广告12.30亿元),网络收入10.78亿元(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7.56亿元、付费数字电视收入0.18亿元)。全年行业实现增加值17.01亿元,增幅14.17%;全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额5.99亿元。
表2 全国各省(区、市)广电行业实际创收收入排序(亿元)
序号 省(区、市) 2007年 2006年
广电总局直属 183.97 156.08
1 上海市 104.34 89.49
2 广东省 101.63 94.71
3 浙江省 86.71 73.44
4 江苏省 84.96 68.56
5 北京市 65.03 51.87
6 山东省 54.57 45.70
7 湖南省 51.70 38.52
8 四川省 33.29 29.04
9 辽宁省 32.52 30.15
10 湖北省 29.94 25.83
11 福建省 29.14 23.47
(二)广电系统创收收入的地区差距仍然较大。广电系统内创收收入达27.91亿元,较上年增加5.93亿元,增幅26.97%(其中广告收入13.79亿元,占总创收收入的49.42%;有线网络传输及收视费收入10.78亿元,占总创收收入的38.66%)。但地区之间的差距仍然很大,莆田、漳州、龙岩、三明、南平、宁德等6个设区市级广电媒体的实际创收均在亿元以下,且总和为2.48亿元,不及厦门或福州市级广电媒体的实际创收。
表3 省广电集团和各设区市级广电媒体创收收入情况表(亿元)
省集团 厦门 福州 泉州 莆田 漳州 龙岩 三明 南平 宁德
实际总创收 8.55 5.71 3.19 1.76 0.74 0.64 0.41 0.28 0.23 0.18
广告 8.11 2.87 0.78 1.15 0.15 0.33 0.11 0.11 0.06 0.08
网络 — 1.20 1.81 0.50 0.57 0.24 0.25 0.11 0.14 0.06
(三)政府财政投入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较快。在省级和福州、厦门等局与电台、电视台等机构分设后,原由电台、电视台创收收入中统筹事业建设资金的比例大幅度减少,事业建设资金转由财政资金投入。2007年全省广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补助投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全年投入5.69亿元,比上年增长37.10%,位列四川省(9.09)、内蒙古(7.98)、新疆(7.66)、浙江(6.86)、吉林(6.14)、辽宁(5.88)、广东(5.83)之后;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92亿元,固定资产总值达52.70亿元。
(四)社会投资继续快速增长。全年共投拍8部193集电视剧,制作广播剧8部1664集,在数量、质量和效益上均比上年有所突破。全省全年新增影视制作企业9家,全省社会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经营机构增至38个,鼓励非公有经济投入广播电视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社会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经济总量明显提高,全年创收收入12356万元,较上年增长1.78倍;全年实现增加值4688.24万元,较上年增长3.65倍,资产总额达5.19亿元。全省沿海市、县加快新媒体产业发展,网络广播、网络电视的开办主体不断增加。经总局批准,福州、厦门作为开展移动多媒体广播试验试点城市。厦门市已大范围发展移动车载电视和楼宇电视终端,实现了较好的创收业绩。
六、依法管理能力不断增强,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全省各广电行政主管部门适应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的要求,加强了管理力度,广播电视整体的管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
(一)完善广电行政管理职能。省广电局作为福建省文化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的试点单位,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理顺关系、完善职能的要求,认真研究制定了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提高广电节目监管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安全播出保障能力、指导广电改革发展能力的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行政监管能力建设等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改革提供决策服务。按照中央有关要求,积极申请成立“福建省广播电视节目收听收看中心”机构等,旨在提高监管能力,有效发挥监管职能。
(二)加强广电节目内容监管。各级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了对选拔选秀类节目、电视频道黄金时段节目安排、综艺娱乐节目、广告节目、涉性节目、现场直播报道等节目的一系列管理工作。一是加大查处力度。各级加强监听监看,加大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针对涉性节目栏目,开展专项整治月活动,在要求各个播出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大整治力度。省广电局建立约谈工作制度,对存在问题的频率频道,直接约谈其负责人,加强监督整改力度。十七大之前,从省级台开始,基本上纠正了不良现象。全省各级共处理、整改、撤消违规广告479件。二是加强评议工作。省广电局调整充实广播电视节目评议员队伍,集中人员、集中时段轮番对各频率频道进行专题监听监看和评议工作,做好《视听评议通报》,加强与被评议媒体的互动交流,建立媒体对评议意见的反馈制度等,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各级编发各类《视听评议通报》等311期,评议件2331篇(条),有力加强了对各级媒体的宣传监督。
(三)行业规范化管理得到加强。一是认真开展播出机构换证工作,全省78个播出机构全部获得总局审批通过。二是加强影视制作经营机构和电视剧管理。全年新审核批准成立1家广播电视站;新批准3家开办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新批准成立9家影视制作机构,完成对全省42家影视机构的业绩审核和年检工作,完成对348家境外卫星接收用户和1.2万家境内卫星接收用户的年检;新批准接收境外卫星节目许可证28家。新颁发国产电视剧制作许可2项,发行许可10项(57部290集),引进境外电视剧5部90集,引进其它节目46050分钟。三是加强新媒体管理。积极推进对IPTV的管理,并对其传送节目实施监管。泉州局查处非法安装IPTV的酒店37家;厦门局积极介入、建立平台,加强对IPTV、手机电视传送节目内容的监看监管,并加强对车载电视、楼宇电视、网络电视、户外大屏幕电视等新形态业务管理;漳州、宁德、莆田等局及时依法查处IPTV违规经营情况。同时,全省加强有线电视用户管理,共处理私拉乱接14332户,清欠60831户,追回欠费1110.6万元。
(四)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全年共排查网站2000多个,查出违规网站123家,其中涉嫌色情淫秽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的5家,移交国家广电总局查处的备案号在省外的78家,移交我省有关部门查处关闭40家。开展了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了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秩序。
(五)加强法制工作。认真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省广电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省广电局联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福建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执法情况调研和修订调研工作,组织全省广电系统积极开展条例施行15周年的一系列纪念活动,着力提高公众和有关部门对广电设施保护意识。省广电局联合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等单位,于10月12日举办纪念条例实施15周年座谈会,并于12月1日(条例施行纪念日)举办条例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发放大量宣传品和传单,在全省范围内发布手机宣传短信10万条,并通过广电、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条例内容。按照部署,各级积极组织开展“三电”专项斗争,遏制了破坏广电设施的犯罪活动,有力保护了广大广电设施。为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省广电局制定下发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有关文件,进一步规范市、县广电行政部门开展的行政执法工作。
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系统执行力得到增强
全省广播电视队伍建设继续推进,重点加强了广播电视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一)执业资格管理推进有序。认真做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主持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全年共组织1008名播音员、主持人和编辑记者参加资格考试,并有1006名通过首次注册,3278名延续和变更注册。认真组织全省广电系统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全省共组织广电系统4个工种12个等级的634名技术工人参加了培训和考试。加强职称评审工作,完成新一届省广播电视新闻、播音、工程、艺术等4个系列专业的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和播音专业的高级评审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完成124名播音、新闻、工程、艺术等专业中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还组织完成4个工种的3本教材编写,得到业内的较高评定。各级都加强了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全省共组织参加各级党校、干校学习培训等4548人次。省广电干校组织参加远程教育、函授等学历教育239人;福州局举办首期县级广电局长培训班。截止年底,全省广
播电视从业人员19747人,其中:研究生及以上141人,占0.71%;本科及大专9907人,占50.17%;高中及以下9699人,占49.12%。全省广播电视行业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7657人,占全体从业人员总数的38.78%,其中:高级562人,占7.33%;中级1965人,占25.67%;初级及以下5130人,占67%。
(二)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行业自律,有效治理有偿新闻、虚假报道等行业不正之风。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全省各级共聘请647名评议代表和监督员,组织开展指导调研活动244次,先后通过召开206场座谈会和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意见箱以及上门走访24162人次等,发放征求意见表20470份,收集意见建议834条。各级广电媒体均开办“政风行风热线”等栏目。各基层广电共新建改建服务窗口152个,完善服务规定301项。福州局率先开展网上审批工作;厦门局主动向社会承诺其行政许可办理时限缩短1/3以上;泉州局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广电窗口。各级共查处违规或违反职业道德行为12件,处理12人,较好树立了广电文明形象,维护和发展了风正气顺的良好局面。同时,各级加大表彰力度,积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省广电局与省人事厅联合表彰了2004-2006年度先进集体 28个和先进工作者74名,国家广电总局和人事部表彰了我省2003-2006年度先进集体5个和先进工作者5名。
(三)推进政府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开工作。各级广电行政部门积极开展绩效评估工作,推进广电机构和部门管理的规范化,促进服务质量提高。在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之后,各级广电局加强了条例学习和宣传,加强机关政府信息集中清理工作,加强日常信息的审查和发布;做好政务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进一步修订工作;加强省广电局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网上发布信息的能力,为《条例》正式施行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四)积极发挥社团作用。做好福建省广电协会换届工作,将第五届理事会扩大到县(区)广电部门,理事人数增至126名,常务理事增至48名。新一届理事会加强自律维权工作,积极筹建福建省广播电视奖评委库,并利用福建省广电协会成立20周年这一契机,积极开展理论研讨、节目评奖、纪念暨颁奖晚会等一系列纪念活动,充分发挥纽带作用,进一步增强系统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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