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和部署,我们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在对“十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纲要。
一、“十五”回顾
(一)主要成就
“十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走“一主三化”发展农村经济的路子,稳定粮食生产,实施畜牧业、渔业、特色农产品和农产品出口等四项五年倍增发展计划和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战略,全面完成了“十五”计划,农业和农村经济呈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新局面。在实现了农产品由短缺到自给有余历史性跨越的基础上,进入了不仅保持数量增长,而且注重改善结构、提高质量、增加效益的新阶段,主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指标在全国的位次进一步前移,进入全国前10位。
1、农产品产量大幅度增加。2005年,粮食总产量1745.8万吨,年均增长8.9%。肉类产量346万吨,年均增长7.9%。禽蛋产量210万吨,年均增长8.4%。牛奶产量66万吨,年均增长28.4%。水产品产量425万吨,年均增长4.7%。我省已成为国家粮食主产区和畜产品、水产品、水果、蔬菜及多种特产品重点产区。
2、农村经济实力显著增强。2005年,农业增加值853.6亿元,
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长7.5%,超过预期1.5个百分点。乡镇企业增加值339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长14%。农村固定资产投资533.7亿元,年均增长21.6%,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12.7%。县及县以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5.2亿元,年均增长8.4%,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15.8%。
3、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取得较大成效。在农村社会总产值中,农业与非农业产值比例由2000年的14.2:85.8调整为2005年的13:87。农林牧渔四业增加值比例由2000年的52.6:2.6:22.7:22.1调整为2005年的47:3.3:29:20.7。农业市场化进程加快,订单农业面积达到2000万亩,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35%。农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面积达到2000万亩,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35%。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3%,选育并通过审(认)定农作物新品种400个,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5%。各类农产品专业化生产基地达到200个,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79个。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100亿元,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达到244亿元。
4、农村改革开放迈出重大步伐。启动和实施了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农业税和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农业税收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粮食购销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出台了一系列更明确、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对部分地区农民实行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和林业、农垦、供销社等方面的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持续加大开放工作力度。2005年,农产品出口额21.6亿美元,年均增长20.5 %。
5、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抢抓国家加大对农业和农村投入的机遇,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干成了一些多年想干而没有能力干的项目。白石、石佛寺、阎王鼻子、玉石、关山等水库基本建成,大伙房水库输水一期工程开工建设,大伙房水库输水二期工程基本完成了开工前的准备工作,丹东三湾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取得较大进展,锦州锦凌和葫芦岛青山水库列入全国大型水库建设规划。饶阳河干流防洪工程基本完工,鸭绿江干流防洪护岸工程进展较快,抚顺、本溪、辽阳、铁岭、朝阳等市城市防洪工程开工建设。对大伙房、铁甲等30座大中型病险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对大洼、东港等9个大型灌区进行了改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由2000年的2161万亩增加到2005年的2310万亩, 其中节水灌溉面积由396万亩增加到590万亩。累计造林2284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355万亩。新增“三化”草地治理面积233.2万亩,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30万亩。
6、农村公共事业有了新的发展。基本确立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基本得到落实。建立了农村疾病预防和医疗救治体系,启动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农民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努力增加农民收入,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690元,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8.3%。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农村贫困人口由2000年的230万减少到72万,占农村人口的比重由10.5%下降到3.3%。初步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保障人数35万人,占农村人口1.6%。完成了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实现了城乡同网同价。实施“村村通”工程,新建农村公路5326公里,占规划任务的17%。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饮水困难人口433万,占农村饮水安全规划总人口的53.5%。加强农村能源建设,累计有39万户农民用上了清洁能源,占农村总户数的6%。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业产业化水平较低。农业生产专业化、组织化程度较低,特色产业布局不够集中,生产基地相对分散,缺少覆盖面大的专业化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水平较低,部分农产品质量不高不稳,市场竞争力不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滞后,拉动力大的龙头企业少。农产品加工率为45%,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为0.42:1,与发达省份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农业利用外资和农产品出口规模不大,外向型农业总体水平不高。
2、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较低。小凌河、六股河、爱河等主要河流尚缺少大的控制性骨干工程。辽河、浑河、太子河等河流还存在大量险工险段和沙基沙堤。柳河、大凌河等河道的防洪标准偏低。仍有171座病险水库,占水库总数的18%。农田排灌工程设施老化失修严重,全省灌区中有30-50%的建筑物需要更新改造,涝区中不能安全运行的三、四类排灌站达40%,排水泵站和排水闸完好率分别仅为15.7%和14.8%。全省水浇地面积仅占耕地总面积的40%。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现有水土流失面积6951万亩,沙漠化面积1800万亩,治理难度越来越大。农业增长方式粗放,资源利用效率低,农业科技储备不足,科技推广体系不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农业灌溉用水和化肥利用率分别只有40%和30%。
3、农村城镇化水平较低。我省城市化水平居全国第6位,而农村城镇化水平居全国第13位。全省包括县城在内的近600个小城镇人口不足560万人,仅占全省村镇人口总数的26%,镇均人口不足万人。一些小城镇缺少科学规划,产业发育不足,基础设施不完善,对周边农村发展带动和辐射作用不强。
4、区域发展不平衡。辽西北等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缓慢,与南部、中部地区发展水平形成较大反差,县(市)与县(市)之间生产总值最高相差20倍以上。全省44个县(市)中还有15个贫困县,主要分布在辽西北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较高。不同地区间农民收入差距较大,大连、沈阳农民人均纯收入比阜新、朝阳高出近两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之比由2000年的2.27∶1扩大到2005年的2.47∶1。
二、面临的环境
当前,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已步入城乡统筹、加速调整、加快转变、协调发展的新阶段。这一阶段,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又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总体上看,是机遇大于挑战。
从发展机遇来看:一是全党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将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两个趋向”重要论断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提出,标志着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对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思想认识和政策取向上的进一步升华,后续出台的政策措施将会更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二是消费结构升级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将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开辟更广阔的市场空间。随着产业结构的快速变动和城乡二元结构的改变,农村人口将加速向城市转移。城市消费群体的迅速扩大以及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的变革,将为现代农业和农村服务业的发展开辟更广阔的需求空间。三是农业科技进步步伐加快,将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农业科研周期越来越短,新科技革命方兴未艾。生物、信息等新技术的发展极有可能引发一轮农业产业革命,为现代农业的发展和开拓农业的新功能、新领域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四是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将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更大的活力。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重要基础和必要条件。国家将加大对农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有利于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加快发展。
从面临的挑战来看:一是资源约束加剧。我省农业资源匮乏,人均耕地面积1.35亩,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1亩。人均水资源量811立方米,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3。农村人才资源匮乏,农民文化素质较低。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对资源的双重需求,资源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制约将越来越强。二是体制性障碍突出。土地流转机制不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育迟缓,农产品市场体系不健全,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仍然突出。各种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的市场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尤其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体制性障碍依然存在。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三是竞争压力加大。目前我省畜牧、渔业、蔬菜、水果等产业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玉米、水稻等粮食生产的竞争优势不明显。尤其是随着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的结束,国外优质农产品将逐步进入国内市场,将使农产品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经济全球化也将使我省农业发展对世界农产品市场的依存度逐步提高,受世界经济波动影响的程度加剧。
三、总体安排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制定我省“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建设全国重要的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稳步推进农村建设为重点,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使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有明显改善。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正确把握“两个趋向”重要论断,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加强农村公共事业、生态环境等薄弱环节,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深化农村各项改革,进一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努力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3、坚持结构调整。适应资源约束加剧和市场竞争压力加大的形势,加快推进农村产业、产品、产权和劳动力结构调整,努力实现农业增长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高农业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4、坚持科教兴农。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加强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体系建设,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5、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努力改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
(三)主要目标
1、农村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到2010年,全省农业增加值达到1130亿元,年均增长6%。乡镇企业增加值达到6200亿元,年均增长13%。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5%。县及县以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3%。
2、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建成全国重要的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农业和非农产业产值比调整为12:88;农林牧渔四业增加值比例调整为40:4:35:21。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达到600亿元,年均增长20%。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50万,农村城镇化水平提高到35%左右。
3、农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500元,年均增长8%以上,达到沿海省份平均水平。解决现有农村贫困人口的稳定脱贫问题,帮助260万低收入人口增加收入,缩小收入差距。与农民生活直接相关的农村道路、农村饮水等公用设施有明显改善。
4、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完成造林面积1500万亩,新增封山育(护)林面积15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7%。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00万亩,完成沙漠化治理工程建设面积400万亩。农村生态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为实现初步建立生态省基本框架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5、农村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助学制度。县乡群众性文化设施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四、重点任务
(一)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全国重要的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
坚持用工业理念谋划农业发展,积极推进农业的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发展优质、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引导优质特色产业向五大区域集中,做大做强优质粮、畜牧、渔业、蔬菜、水果五大优势产业和油料、花卉、中药材、食用菌、林产品五大特色产品。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农产品质量,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的知名品牌。积极引导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休闲农业等高效、新型农业的发展,努力挖掘农业潜力,拓展农业领域。加强专业化生产基地建设,重点搞好设施配套,支持鼓励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专业化生产基地。引导、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开展纵向和横向合作,组建企业联盟或企业集团,重点打造一批年销售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旗舰龙头,建设沈阳、大连、鞍山、锦州农产品加工密集区,积极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企业群为先导的农业产业链条,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的快速发展。到2010年,全省各类农产品专业化生产基地达到300个,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260个,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20%。
1、优质粮产业。按照稳定面积、主攻单产、提高质量、加快转化的原则,发展粮食生产。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4000万亩左右,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500万吨。实施优质粮产业工程,以21个产粮大县和10个国有农场为重点,突出抓好优质水稻、专用玉米和特色杂粮生产,使主产区粮食产量占全省的85%以上。加大投入力度,搞好优质专用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治和标准粮田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加快粮食产业化进程,重点建设优质粮龙头企业30个,初步形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优质粮食生产、加工、运销相结合的新型粮食产业链,多渠道实现粮食转化增值。
2、畜牧业。以推进畜牧饲养方式转变和产业化经营为重点,积极发展生猪、肉鸡、肉牛、肉羊、绒山羊、奶牛、细毛羊、蛋鸡、鹿等养殖及其加工业。支持建成一批养殖大户、规模化饲养场和标准化畜牧生产小区,提高畜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饲养水平。继续引导畜产品养殖向优势产区集中,逐步建成“六大优势畜产品产区”,即辽东半岛无公害畜产品出口基地优势区、铁岭与抚顺优质肉牛优势区、辽西优质肉羊优势区、沈阳与大连优质奶牛优势区、辽东优质绒山羊优势区、锦州和葫芦岛以及阜新“三元”杂交商品猪优势区。要着力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大型骨干畜产品加工销售龙头企业,重点搞好肉牛、肉羊、生猪、禽类、羊绒、乳品的综合深加工,逐步形成出口优势。到2010年,建成特色畜牧业生产基地84个,肉、禽蛋、牛奶产量分别达到510万吨、255万吨、200万吨;扶持建设省级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50个,畜产品加工率达到50%以上。
3、渔业。以提高渔业经济效益为中心,大力发展名优特新精品养殖和工厂化设施渔业,积极引导和促进渔业养殖向优势产区集中。进一步加大工厂化设施渔业开发,积极发展筑池养殖与滩涂贝类养殖,扩大浅海底播增殖区域,努力形成布局合理、优质高效的海水增养殖格局。淡水养殖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优化结构,稳步发展池塘养殖、稻田养殖和水库网箱养殖,努力实现由传统的粗放养殖方式向精养高产的集约化、现代化养殖方式转变。要突出抓好水产品的精品保鲜增值和大宗品种、低值小品种的精深加工,积极开发适销对路的营养食品、即食方便食品、冷冻小包装等名优精品,积极引进国外资金、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努力提高加工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到2010年,全省要围绕海淡水精品增养殖,集中优势,建设80个养殖区,水产品产量达到500万吨;重点扶持建设省级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50个,水产品加工率提高到45%。
4、水果产业。以水果品种的更新改良为重点,扩大优质果品生产规模,积极发展以小浆果为代表的第三代水果,增加名特优新品种和加工专用品种比重。着力推进水果标准化生产,建设一批与国际市场相适应的标准化果品出口基地。积极引导和促进水果生产布局向优势区域、重点区域集中,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形成不同水果品种的优势产区和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基地。要突出抓好水果保鲜、贮存及果汁加工等深加工环节,鼓励和支持水果龙头企业通过组建联盟企业或联盟集团等形式,扩大企业经营规模,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影响力。到2010年,水果产量达到550万吨;重点扶持建设省级水果龙头企业10个,水果加工率提高到20%。
5、蔬菜产业。以发展日光温室为主的设施蔬菜为重点,以优质、安全、多样化为主攻方向,立足于优、新、奇、特,在一个地区集中发展一个品种,形成规模,打出品牌,逐步形成区域化布局、专业化分工的蔬菜生产新格局。深入实施无公害食品和绿色食品行动计划,全面推行质量认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以发展蔬菜保鲜、蔬菜汁加工为重点,大力扶持蔬菜深加工和出口企业发展,鼓励和支持大企业通过并购、联合等形式扩大经营规模,增强企业竞争力。到2010年,蔬菜产量达到2200万吨;支持建设省级大型蔬菜加工龙头企业10个,蔬菜加工率提高到30%。
6、特色产品。一是以高油大豆和花生为重点,积极发展油料产业。到2010年,重点支持建设油料龙头企业13个,油料种植面积发展到1200万亩,总产量达到205万吨。二是以辽南和辽西地区为重点,积极发展百合、香石竹、玫瑰、杜鹃、菊花等高档花卉品种,巩固全国最大的球根花卉种球繁育基地和主要鲜切花生产基地的优势地位。到2010年,支持建设省级花卉龙头企业10个,花卉种植面积达到60万亩。三是以辽东地区为重点,重点发展辽五味、辽细辛、石柱参、园参、林下参、西洋参、甘草、黄芪、天麻、薏米等地方特色中药材品种。到2010年,扶持建设省级中药材加工龙头企业10个,中药材栽培面积达到150万亩。四是以香菇、滑子菇、黑木耳、双孢菇、草菇、平菇、金针菇、鸡腿菇、杏孢菇、北冬虫夏草等品种为重点,扩大食用菌生产规模。到2010年,扶持建设省级食用菌龙头企业10个,食用菌栽培面积达到25万亩。五是以板栗、核桃、榛子等特色经济林生产和林木种苗培育、森林食品采集加工、林蛙养殖、山野菜种植等为重点,积极发展林特产品生产。到2010年,建成4大林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实现产值545亿元,年均增长15%。
(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1、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利用。加快大伙房水库输水一期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大伙房水库输水二期、丹东三湾水利枢纽、锦州锦凌水库、葫芦岛青山水库及输水等工程。继续加快西丰诚信水库建设,开工建设本溪盘龙寺水利枢纽、抚顺关山Ⅱ水库和桓仁夹道子水库、浑河闸扩建等工程。到2010年,全省水利工程年可供水量由2005年的143亿立方米增加到168亿立方米。二是加强防洪体系建设。继续实施鸭绿江防洪护岸工程,搞好辽河、浑河、太子河、大辽河等主要河流砂基砂堤和重点险工险段治理。开工建设柳河河道防洪工程和浑河闸扩建工程,对大凌河重点河段河道进行整治。加快辽河盘山闸工程前期工作。到2010年,全省主要河流河段堤防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以上。继续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基本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加强抗旱水源工程及配套设施、旱情监测系统、抗旱服务体系建设,增强综合抗旱能力。继续对大洼灌区、东港等11座大型灌区及12座中型灌区实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并在已开展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的大型灌区内开展末级渠系改造试点工作。搞好灌溉水源工程建设。继续搞好农田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大力推广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到2010年,节水灌溉面积增加到790万亩。进一步加大涝区治理力度,改善涝区易涝耕地面积500万亩,使全省排水泵站和排水闸完好率分别达到43%和40%。
2、农业支持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农业基础科研条件与平台建设。以提高农业科技持续创新能力为重点,支持农业科技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公益性事业,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大型科技设施等建设,改善农业科研设施条件和装备水平,增加农业科技储备。二是推进农业良种体系建设。支持优良动植物新品种引进、消化、示范与再创新,加强专用玉米、优质超级稻、加工专用大豆、水果、蔬菜、花卉、畜禽、水产、林木等优良品种繁育基地建设,提高动植物良种覆盖率。三是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以各类农技推广中心和区域推广站为重点,加强各类农业推广设施建设,完善技术推广服务体系。通过国家级星火学校培训等措施,培育一支新型的农业科技服务队伍。实施科技进步示范县、乡建设工程。到2010年,全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45%以上。四是加强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建设。支持保护性耕作示范、旱作节水农业示范、生态农业示范和沃土工程建设,推动节约型农业和环保型农业发展。加强对农业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加快发展生态农业。五是完善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治体系。加强动植物防疫系统、监测预警系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疫体系建设,在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规模养殖企业周边一定范围内建立安全防控带,提高动植物疫病防治能力和食品卫生安全程度。六是抓好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新机具研发与推广,努力提高农机装备和作业水平。强化农机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抓好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农机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七是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加大农产品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力度,建设一批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信息灵活的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鼓励发展现代物流、连锁经营、农产品配送中心、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和流通方式。八是加强农业信息体系建设。以农情监测预警、市场监管和公用信息服务为重点,大力发展农业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电子服务,进一步完善农业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上下相通、左右相联、高效运转的省、市、县乡农业信息服务系统,为农业生产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
3、农业防灾减灾设施建设。一是加强气象减灾设施建设。以人工影响天气、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及公共气象服务、生态和环境气象监测评估3大工程建设为重点,提高人工影响天气和自然灾害预警预报能力,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加强面向乡镇的气象预报体系建设,为广大农民提供乡镇区域气象服务。二是加强水文测报系统建设。搞好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以完善和提高水文数据测报、传递、分析系统建设为重点,提高水文分析预测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有效预防水患。三是完善森林防火体系。以森林防火远程监控、森林防火专业扑火设施、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和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预报、救护与指挥体系建设,提高林业系统防范森林火患的应急能力。四是强化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以海洋渔业安全救助、海洋渔业安全通讯网络、海监和渔政管理指挥体系为重点,提高海洋与渔业救助和防灾减灾能力。大力推进渔港建设,提高渔港补给、避风、装卸等功能,力争沿海每个市都要有一个国家级中心渔港和一个国家一级渔港,形成布局合理的渔港体系。
4、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一是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和生态提质、产业提速,实施 “三北”防护林、防沙治沙、封山育林、沿海防护林、村屯绿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等生态建设工程和速生林、红松果材林等富民林业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促进林业大发展。二是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实施黑土区综合治理工程和大凌河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水库水源保护区、矿区等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三是实施天然林和天然草原保护与建设工程。落实天然林保护建设政策,恢复森林植被,提高森林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以科尔沁沙地南缘天然草原保护与建设为重点,对辽西北天然草原严重退化的地区进行天然草原保护与建设项目,综合治理“三化”草地,逐步恢复原有草地资源面积。四是抓好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以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为重点,因地制宜推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技术和农村环境清洁示范村模式,有效改善农村环境。
(三)统筹区域发展,加快发展县域经济
1、加快培育县域主导产业。坚持以工业化为主导,以城镇化为支撑,以农业现代化为基础,因地制宜,培育县域特色主导产业。到2010年,力争每个县都要形成3至5个竞争力强的主导产业,新增5至10个税收超千万元的支柱企业。一是立足县域比较优势,合理开发利用各种自然资源,发展各具特色的支柱产业。加大投资力度,强化项目带动,搞好产品系列开发,使优势产业尽快形成比较完整的产业链条,并在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引进大企业、大项目,提升产业层次。尤其要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兼并联合、改造转化等多种形式做大做强县域龙头企业,在生产、加工、流通领域形成覆盖全省农村生产基地的龙头企业群。二是规划建设好县域工业园区,引导企业向园区聚集。加大对县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以园区为载体,吸引国内外资本进入,通过扩大招商引资,加快形成县域主导产业。三是强化技术创新。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坚持自主创新与有选择引进并重,加大对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开发与推广力度,努力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县域经济调结构、上水平,提高县域经济竞争力。
2、创新县域经济发展机制。一是深化县域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下放项目审批权限,减少管理层次,降低行政成本,放权搞活县域经济,增强县域自主发展能力。以进入全国百强县为目标,选择一批重点县(市)加大扶持力度,带动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继续实行省对县共享税种定比增量返还政策。在本溪县、桓仁县、阜新县、彰武县进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逐步全面推开。二是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方式,大力推广集中办公和联合办公方式,推进政务公开。继续推进和落实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加大财税支持力度,逐步扩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加大对农村重点民营企业和高科技民营企业的信贷扶持。完善创业辅导、筹资融资、市场开拓、技术支持、认证认可、信息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各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三是加强对县域经济发展的领导。成立县域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建立县域经济发展评价与考核体系,客观、全面、科学地考评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依据考评结果进行奖惩。加强县乡领导班子建设,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定期选派县乡干部到党校、干校学习深造,到发达地区挂职锻炼,提高工作能力。
3、推动民族县和贫困县加快发展。加大对民族县和贫困县扶持力度,在“十一五”期间力争能够明显缩小民族县和贫困县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平均水平的差距。一是优先考虑、安排关系民族县和贫困县发展的重大项目,重点建设一批对带动这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起重大作用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完善政策性转移支付制度,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二是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农业结构调整、产业化经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相结合。以贫困人口集中的贫困村为重点,整合资金,集中力量,大力实施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贫困劳动力培训转移、定点扶贫和移民扶贫工程。三是继续搞好对口支援扶贫协作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加强部门协作,发挥各种扶贫资源综合效益。加大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力度,继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
(四)统筹规划,稳步推进新村建设
1、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县为单位编制村庄整治规划,以改善农村最迫切的基本生活条件为重点,开展以“两通三改”为主要内容的基础设施建设,即路通、水通,改灶、改厕、改垃圾堆放。一是实施农村公路工程,新改建农村公路黑色路面2万公里,使全省可通油路的行政村全部通黑色路面。二是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好高氟水、苦咸水等地区和严重缺水地区居民安全饮水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力争达到70%。三是实施农村能源工程,推广“北方农村能源生态模式”15万户,建设生物质集中供气工程120处,建设大中型禽畜场能源生态环境工程95处,年新增清洁能源4500万立方米,有效改变农村能源消耗结构。完成9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任务,加大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四是实施农村改厕工程,力争使70%以上的农户能使用上符合卫生要求的厕所。五是实施垃圾收集与处理工程,力争使70%以上的村庄有集中的垃圾收集转运场所,改善村屯环境。
2、积极推进农村城镇化。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城镇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一是33个大中城市郊区,要充分利用其处于城乡结合部的优势,就近接受大中城市的辐射。郊区作为大中城市的所属区,要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郊区向城区、乡镇向街道、村屯向社区、农民向市民的转变。沈阳、大连两市要先行一步,做好示范。二是17个县级市,要充分利用其城镇化水平较高的优势,进一步扩大城镇规模,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县级市政府所在地的小城市经济实力相对较强,产业集聚度和人口集聚能力相对较高,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将这些小城市扩展为20万人口以上的中等城市。小城镇也要加快发展步伐。三是27个县,要进一步做大县城,重点发展中心镇。县城基础较好,要逐步将其发展为小城市。中心镇已具备一定规模,要逐步使其镇区人口规模达到3万人以上,形成县城、中心镇、一般镇梯度协调发展的格局。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效能管理小城镇,充分发挥其人口集聚功能。
3、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一是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成果,两年内在农村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二是加大农村职业培训的力度。在保证农村“普九”目标真正实现的基础上,增加1-2年专业课学习,确保学生学到和掌握1-2门实用技术,保证农村后备劳动力资源具有较高的科技文化素质。扩大正在实施的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规模,整合政府各部门现有的培训体系和社会培训资源,建立劳动保障、农业和教育部门为主的公共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和就业安置基地,实行基地化运作、“订单式”培训,全省每年培训乡村劳动力30万人,到2010年实现150万富余劳动力由农到工的转移。三是加强农村卫生、文化事业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探索城市卫生支持农村的有效机制和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的有效办法。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加强县、乡、村三级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搞好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中心(站)、村文化室及乡村文化广场建设,实施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和农村广播电视盲村“村村通”工程。加快农村信息化步伐,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四是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探索和建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使有条件的农民加入养老保险。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建立和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从根本上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4、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一是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民主选举、村务公开及民主管理制度。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涉农法律法规,加快制定地方法规和规章,加强执法检查。鼓励司法机构向农村提供法律援助,为化解农村矛盾提供法律诉讼渠道。三是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增强农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安居感。四是继续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和强化支农政策
一是认真落实投入向“三农”倾斜的政策。财政预算安排要确保农业支出法定增长,省级财政预算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不得低于本级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30%,市、县级人民政府对农业的总投资,在保证其增长幅度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的基础上,应逐年提高支农资金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计生等事业经费用于县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二是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政策支持力度。改进与完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办法。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的扶持力度。强化金融、税收对农业的扶持,拓宽支农渠道。制定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农业的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业、建设农村。加大对县乡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切实解决县乡财政困难。三是改革政府资金投入方式。统筹安排政府支农投资,采取政府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等多种投资方式,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并整合政府支农投资,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二)继续深化农村改革
一是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综合配套改革任务,积极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投入新机制,逐步化解乡村债务,推进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确保农村基层机构正常运转和农村社会事业稳步发展。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认真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深化征地制度改革,缩小公益性征地范围,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探索利用土地补偿为失地农民提供非农职业技能培训、办理社会保险乃至长期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等有效办法。探索农户间转包、转让、互换等土地流转方式,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合理流转,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三是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增强支农服务能力。放宽农村民间金融机构进入条件,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着力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制。四是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积极扶持和发展产业协会等新经济组织,最大限度地把农民组织起来,提升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继续深化农村供销社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整合系统资源,使其与农民重新联合,恢复其合作经济组织性质。五是抓好其他领域改革。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搞活农村流通。加快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各方面投资建设和管好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的积极性。加快推进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调动经营者投资开发林业的积极性。积极推进动物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各级动物卫生行政管理机构、行政执法机构、技术支持体系和基层防疫体系,保障动物卫生安全。加快农垦体制改革,推进国有农场的股份化、公司化改造,开展以剥离办社会职能、减少管理层次为主要内容的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打破属地界限,造就一批规模大、竞争力强的农垦企业集团。
(三)积极扩大农业对外开放
一是加快发展外向型农业。继续深入实施农产品出口倍增计划,充分利用我省独特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努力扩大以畜禽、水产品、水果、蔬菜等优势农产品及其加工制成品为重点的农产品出口。二是建立农产品出口支持体系。建立大宗农产品的进出口预警机制,切实加强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环节的技术服务、专业培训和政策咨询等项工作。积极支持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扶持农产品出口重点企业发展,鼓励企业进行质量、环境等国际认证。三是加快与国际相关农业标准的对接,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拓展农产品国际市场空间。四是加快农业利用外资步伐。抓住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带来的机遇,切实改善农业投资环境,吸引外资参与我省农业开发和农产品加工。五是加强与国外农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有计划地引进技术、人才和管理,并搞好消化、吸收和创新,努力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积极创造条件,鼓励企业与农户到境外从事农业生产与加工。
(四)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一是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科研投入体系,形成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地方各级政府科技三项费用类支出要有一定比例用于农业科技三项费用,省本级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应占本级科技三项费用类支出的35%以上。二是加快建立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加强农业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品种改良中心和原种基地、农业科研试验站等科研基地建设,强化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有机衔接,重点解决制约农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性科技问题。积极开展动植物新品种选育、种养殖安全技术集成、农业生物技术产品研制、农业生物与气象灾害防控、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等领域关键技术的攻关,力争取得突破。启动建设“辽宁东陵农业高新技术园区”,整合农业科技资源,打造农业硅谷。三是加强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要确保国家技术推广机构经费开支,保证技术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能的发挥。鼓励大专院校、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开展各种形式的技术推广工作。积极培育农业技术市场,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农业技术交流与合作。继续实施“科技入户工程”,扩大科技示范户的覆盖面,提高辐射带动能力。四是大力发展节约型农业。探索建立科学的农业用水管理制度和以经济手段为主的农业节水机制,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发展节水型农业。积极推广测土配方、平衡施肥、缓释氮肥等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推广精量播种技术,节约种子用量。实行立体种植和立体养殖,发展节地型农业,提高单位土地的产出率。
(五)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一是继续加强农产品批发和集贸市场建设。积极改造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经纪人代理、农产品拍卖等方式,增强交易功能。按照农产品资源分布和区域农副产品主导产业,构建合理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大力发展粮食物流网络,积极发展畜产品、水产品、水果、蔬菜和特产品批发市场。在沈阳、大连建立东北农产品批发中心,辐射周边国家和地区。二是加快农产品新型流通业态的发展。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实行产、供、销一体化服务。支持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大型物流配送中心,提高农产品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能力。积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开展农产品网上交易及展示。发挥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及规避风险功能,降低农产品交易风险。三是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坚决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严厉打击欺行霸市行为。加快开通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绿色通道,取消运输环节上的各种不合理收费和关卡。
(六)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在制定和实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过程中,要加强与总体规划和行业规划的衔接和配合,形成一个目标方向一致、内容相互协调、措施相互支撑的规划体系。按照规划确定的方向、目标和重点,调控引导社会资源,有效配置公共资源,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二是抓好典型示范。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重点抓好海城、凌源、桓仁3个县(市)的县域经济发展试点。坚持规划先行,试点引路,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6年重点选择5%的村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三是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估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根据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适时调整和修订规划内容,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保证规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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